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3)

来源:电子设计工程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27 14:2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4.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缺额申报的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单位意见”栏内,并由

  4.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缺额申报的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单位意见”栏内,并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盖章。

  5.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予以在一定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评审机构。

  四、申报流程

  本专业职称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政务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按照评审通知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附件(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评审申报表。将申报表中的学历及工作经历等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9月3日,申报者需在此时间段完成网上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网上材料提交后,评委会将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分配受理号,申报人员打印受理凭证,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者,经由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退回。

  3.获取受理号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携受理凭证,并根据《申报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职称评审书面材料目录》要求整理并递交书面材料。

  4.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每位申报人员必须参加高评委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评审资格。

  5.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职称电子证书。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递交的材料:

  1.申报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职称评审书面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见附件1);

  2.《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3份(纸型A4);

  3.受理凭证1份。

  (二)原件查验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海外学历证书及2002年前所获得的国内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证书和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2.论文、技术总结或著作出版刊物原件;

  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含排名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4.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提供下列材料: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提供近两年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外省市单位工作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业绩,须提供该单位出具的证明。

  原件当场查验后,交还给申报人。

  六、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30-4:30,)。

  (二)报送地点:

  1.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华盛路76-82号恒盛大厦6楼。

  2.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书面材料提交,申报人还可在下载打印该高评委受理凭证后,将书面材料(含原件)提交市、区人才服务中心职称材料受理服务窗口(见附件2),由受理服务窗口审核后代为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

  (四)收费说明:

  每人900元(网上付费方式),付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款。

  当年度未通过评审,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文章来源:《电子设计工程》 网址: http://www.dzsjgc.cn/zonghexinwen/2021/0727/1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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