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电子设计工程》栏目设[06/03]
- · 《电子设计工程》数据库[06/03]
- · 《电子设计工程》收稿方[06/03]
- · 《电子设计工程》投稿方[06/03]
- · 《电子设计工程》征稿要[06/03]
- · 《电子设计工程》刊物宗[06/03]
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3)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4.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缺额申报的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单位意见”栏内,并由
4.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缺额申报的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单位意见”栏内,并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盖章。
5.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予以在一定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评审机构。
四、申报流程
本专业职称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政务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按照评审通知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附件(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评审申报表。将申报表中的学历及工作经历等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9月3日,申报者需在此时间段完成网上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网上材料提交后,评委会将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分配受理号,申报人员打印受理凭证,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者,经由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退回。
3.获取受理号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携受理凭证,并根据《申报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职称评审书面材料目录》要求整理并递交书面材料。
4.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每位申报人员必须参加高评委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评审资格。
5.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职称电子证书。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递交的材料:
1.申报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职称评审书面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见附件1);
2.《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3份(纸型A4);
3.受理凭证1份。
(二)原件查验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海外学历证书及2002年前所获得的国内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证书和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2.论文、技术总结或著作出版刊物原件;
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含排名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4.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提供下列材料: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提供近两年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外省市单位工作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业绩,须提供该单位出具的证明。
原件当场查验后,交还给申报人。
六、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30-4:30,)。
(二)报送地点:
1.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华盛路76-82号恒盛大厦6楼。
2.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书面材料提交,申报人还可在下载打印该高评委受理凭证后,将书面材料(含原件)提交市、区人才服务中心职称材料受理服务窗口(见附件2),由受理服务窗口审核后代为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
(四)收费说明:
每人900元(网上付费方式),付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款。
当年度未通过评审,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文章来源:《电子设计工程》 网址: http://www.dzsjgc.cn/zonghexinwen/2021/0727/1474.html